研究生招生是国家选拔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重要途经,复试、调剂、录取是研究生招生的重要环节。为加强我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完善创新拔尖人才培养选拔机制,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1〕2号)和《关于做好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2〕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今年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和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复试组织工作,规范开展调剂工作,努力提升人才选拔质量,全力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平稳有序的原则,精准施策、严格管理,稳妥做好2022年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规则公平、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
(二)坚持科学选拔的原则,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既要注重学业知识考核,也要加强对考生专业能力素质和科研创新潜质的考查;既要注重学生的考试成绩,也要注重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和一贯表现,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确保质量。
(三)增强复试录取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切实提高工作质量。
(四)坚持以人为本,尊重考生、服务考生,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五)坚持分类复试。专业学位和学术学位考生的复试分类进行。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是否分类复试由二级招生单位自行确定,并在复试实施细则中明确。
二、组织管理
复试工作实行学校、二级招生单位两级管理模式。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主管副校长担任,成员由校纪委、研究生院等部门相关人员组成。工作职责:依据国家政策要求和我校实际,负责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制定全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基本原则和要求,研究确定学校复试录取办法,审核二级招生单位实施细则、复试分数线的划定;宏观指导、协调、监督整个复试录取过程。
各二级招生单位是本单位招生工作的主体,要切实落实好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研究生复试工作要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查。二级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教育部及学校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具体情况,制定本单位的复试实施细则并负责组织实施。二级招生单位需成立专家复试小组和资格审查小组、防疫防控小组、技术保障小组,以确保复试工作安全平稳。各工作小组实行组长负责制。
涉及机构调整的单位,要对应简章发布的原招生单位或招生专业明确责任主体,落实具体责任人,确定复试录取的组织形式,并向相关考生做好解释工作。
(一)二级招生单位领导小组
各二级招生单位成立以院长或书记牵头、主管研究生工作负责人、纪检人员等组成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的具体过程进行指导和监察。主要职责:结合本单位实际,制订包括疫情防控措施在内的复试工作实施细则,组织成立本单位的专家复试小组和资格审查小组、防疫防控小组、技术保障小组,并对其进行政策、业务、纪律、技术等必要的培训;负责本单位分专业招生计划方案的制定;负责组织本单位复试试题的命制工作;负责确定本单位拟录取考生名单;负责对参加复试而未予录取考生的解释工作。
(二)资格审查小组
二级招生单位资格审查小组由主管院长(主任)、秘书和教务人员组成,主管院长担任组长,负责对复试考生进行报考资格、相关证件(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复试资格等进行严格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资格审核的形式、内容、流程、要求等应在复试实施细则中明确。
(三)复试专家小组
二级招生单位复试专家小组成员一般应由研究生导师或具有副高以上职称人员担任。每个复试专家小组人数不少于5人,包括兼职纪检人员1人。组长一般应由相应学科负责人担任,负责组织本小组的复试工作。兼职纪检人员负责复试全过程的现场监督,并做出记录。设秘书1-2人,负责考生资格审查、记录复试情况及复试材料的归档备案、远程复试技术保障等工作。复试人数较多的学科可成立若干个专家复试小组。
复试专家小组在本单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具体实施复试工作。
1.复试专家小组成员必须是该专业硕士生导师或担任该专业研究生课程教学工作的教师,并且工作严谨、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当年无亲属报考相关学科、专业的研究生考试。
2.复试专家小组负责确定复试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复试专家小组必须按照复试工作的基本要求现场独立评分,评分记录和考生面试视频录像等材料交本单位研究生办公室专人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在评分前可召开复试小组会,研究制定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标准。同一学科专业多个复试专家小组考核内容、评分标准、程序等应保持一致。
3.防疫健康排查不合格者不得入选,复试专家组成员面试期间应严格遵守纪律,规范个人行为举止,不得迟到和擅离职守,不得擅自提前或者拖延考试时间。
三、复试程序及相关要求
坚持安全第一、生命至上,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切实做好复试过程中的疫情防控工作。各二级招生单位要精心设计并严格复试程序,采取分校区、分时段、分批次的方式,有序安排复试,尽量降低人员密度,减少参与复试工作人员的聚集。要做好人员健康排查、场地安排、卫生消毒等工作。要制定复试期间突发事件和应急预案,提前做好应对准备,保证各个环节有章可循,责任到人。
各二级招生单位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复试过程规范管理。考前要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考生身份审核,严防替考,考中要采取“三随机”(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等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监管,严防作弊。要发挥专家组成员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规范管理、加强专家组成员遴选和培训,强化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并提高专家组成员运用新技术、新手段科学规范选拔人才的能力。要与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二级招生单位认为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
要向考生详细介绍有关软件平台使用办法、复试流程和相关要求,以适当形式提前组织考生进行模拟演练。要提前摸清不具备远程复试条件的考生名单,采取措施,提供必要合理的支持和帮助,做好兜底支持保障,确保应考尽考。
各二级招生单位在研究生复试过程中全面实行全程录音录像录屏,录音录像录屏的存储介质需由二级招生单位保存至考生毕业备查。
(一)复试分数线的划定
1.学校按学科门类设定政治、外语、数学、西医综合等统考科目单科最低要求,各二级招生单位复试分数线不得低于此要求。各学科门类具体要求:(1)01哲学、04教育学中的0403和0452体育学、07理学、08工学、09农学、13艺术学等学科门类政治和外语单科最低线为45分;(2)03法学、06历史学、10医学等学科门类政治和外语单科最低线为50分,12管理学(专业学位)科目一100分,外语50分;(3)02经济、04教育学(除体育学以外)、12管理学(学术学位)等学科门类政治和外语单科最低线为55分(4)05文学门类政治和外语单科最低线为60分;(5)统考数学单科02经济学、12管理学最低80分,08工学、07理学最低65分;(6)10医学门类西医综合最低要求180分。
2.各二级招生单位在本单位招生总计划内自主配置各专业招生计划(国家专项除外),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计划不得互调。根据计划、生源情况及学科培养要求,在国家及学校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提出建议复试分数线报研究生院,经审核批准后公布。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部分单位可根据学科特点、专业需要及上线考生情况适度调整复试比例。
3.“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复试线:政治和外语单科不低于35分,总分不低于251分(满分300分专业总分不低于151分)。
4.“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复试线:在国家A类线基础上总分上浮10分,单科要求不变。
5.我校不破格复试录取线下生,上线考生不足的院系和专业可通过调剂解决。
6.复试应采取差额形式,二级招生单位自主确定复试差额比例并提前公布,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二)复试方式和时间安排
1.复试方式:原则上各招生单位均须采用网络远程方式进行复试,复试时考生不允许到校。
2.复试时间:原则上应在3月22日至4月20日期间进行。
各招生单位在上述时间范围内,根据意愿和准备工作情况,考虑复试工作量、考生上线情况等自主确定复试时间,分批次、分时段有序进行。一志愿和调剂考生可分批组织复试。
3.网络远程复试使用平台:仍统一使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远程面试系统。为确保复试工作顺利,各单位应选用腾讯会议或钉钉等作为网络远程复试备选平台,一个系统用于复试,另外一个系统作为备用。系统使用费用每生每次25元由考生通过系统支付,发票由平台方统一开具。
各单位要落实专门人员,总结往年远程复试经验,提前学习相关面试系统的操作,强化技术支持和安全保障,组织模拟演练,确保复试过程安全、顺畅、稳定。面试程序、操作规程和具体要求基本与去年相同。
4.复试地点安排:根据招生院系或专业办学所在地,自主确定复试地点。
5.复试场地防疫要求:
(1)复试房间应保持通风良好,房间不宜过小。相关设备需提前进行消毒,当日工作结束后房间和设施应进行彻底消杀。非本复试小组成员不得随意进入复试现场。
(2)复试小组成员座位应相对固定,成员之间应保持适当距离并佩戴口罩,尽量减少不必要的接触。各复试小组之间不得随意串岗。
(3)复试过程如出现人员身体不适、发热等症状时应及时排查原因,排除新冠肺炎因素后方可重新参与复试工作。
(4)选拔参加复试人员时应提前摸清健康情况,不符合健康要求者不得入选。
(5)复试安排应遵循确保安全、错时错峰原则,尽可能减少人员聚集。
(三)复试的主要内容
各二级招生单位要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和办学特色,精心设计复试内容,应尽可能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确保复试考核科学有效、公平公正。要通过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各招生单位可根据学科特点将考生本科阶段成绩、获奖等综合能力方面的评价、评分纳入复试总成绩,所占权重自定,并在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中明确。
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外语口语听力和专业能力考核。复试分值采用百分制,其中,外语口语听力占20%,专业能力考核占80%。专业能力考核可涵盖笔试、面试、实践考核及既往学业表现等相关内容,具体内容设置和所占分值比例由二级招生单位自主确定。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同一学科专业每位考生面试时长不宜差别过大。外语口语听力面试,二级招生单位可根据自身情况自主决定单独进行或与其他面试内容一起进行。
复试还需综合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及身体状况,考核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心理健康状况等方面。此项不作量化计入复试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复试成绩及公示
1.复试成绩全部量化。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复试成绩=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成绩+专业能力考核成绩
2.初试成绩折合为百分制后,与复试成绩按相应的权重相加为综合成绩。复试成绩所占的权重一般在30%~50%范围内,具体权重由二级招生单位按学科专业特点和复试具体考核内容自主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