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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华中农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

作者:研晟考研
2022-03-24 23:0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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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华中农业大学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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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 2022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1〕2 号)、《关于做好 2022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2〕4 号)等文件要求,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 树立“考生至上”的理念,为切实做好我校 2022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现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 确保安全第一

统筹疫情防控要求和人才选拔需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切实保障考生和涉考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稳妥做好复试考核工作。

(二)确保科学选拔

严格复试考核标准,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加强对学生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身心素质、学业知识、专业素质、创新潜质进行全面考察和综合评价,确保招生质量。

(三)确保公平公正

严格复试组织管理,注重完善制度,严肃招生纪律,严守招生规定,严格规范流程,做到政策宣传到位、程序公开到位、结果公示到位,确保阳光招生。

二、组织管理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研究生院负责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布置、指导、审查及监督等。各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制定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对参加复试工作的老师和工作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培训,组织考生复试考核,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受理考生申诉并及时妥善处理,公开有关信息。

三、复试安排

(一)复试时间

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安排在 3 月下旬进行,调剂复试待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开通后进行。原则上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录取工作一般应于 4 月 15 日前完成。调剂考生复试录取工作一般不早于 3 月底,并于 4 月 30 日前完成。

(二)复试形式

复试原则上采取网络远程复试方式分批次进行。具体复试工作由招生学院组织、安排并通知考生。

(三)复试分数线

根据《2022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 类线)》,学院结合本单位招生计划和生源等情况,按照一般不低于招生计划 120%的比例,自主划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不得出台歧视性或其他有违公平的规定。同一学院同一专业,非全日制与全日制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相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单独考试等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由学校统一划定,计划单列。

(四)复试费用:学校不收取复试费。

(五)复试体检:入学期间在校医院进行。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按教育部相关文件进行处理。

四、工作要求

(一)方案制定

学院根据学校方案,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单位方案,建立机构、明确任务、细化要求、落实责任。方案内容包括组织机构、复试时间、复试方式、复试要求、复试程序、成绩构成、申诉渠道等,将复试小组成员和工作人员的遴选办法、纪律要求、行为规范等写进方案,将复试录取的规定写进方案。方案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定后发布。

(二)人员选拔

学院应遴选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复试小组成员和工作人员参与复试工作,遵守学术回避原则。向参与复试的所有人员宣讲政策、纪律和复试工作基本规范,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签订《工作责任书》;成立不少于 5 人的复试小组;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集中统一保管。

(三)复试考核

学院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和办学特色自主合理设计复试内容,确保复试考核科学有效、公平公正。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尽可能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应充分考虑组考方式、复试人数、学科专业特点等情况,提前组织专家命制充足的试题,避免重复使用造成泄题。

具体复试内容、复试程序由各学院另行通知。学校不执行破格复试录取政策。

(四)资格审查

复试前,各学院严格审查考生的有效身份证件、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准考证、学历证书或学历认证报告(往届考生)、学生证或学籍认证报告(应届考生)、《入伍批准书》(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退出现役证》(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等材料。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应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远程复试过程中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技术,并通过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等措施,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

(五)组织实施

1.建立健全“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复试小组成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要发挥和规范导师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要选好复试软件平台。一般应要求考生在独立、无干扰场所参加复试,要会同复试平台提供方加强技防和人防相结合,积极运用“双机位”“防缩屏”等技术手段加强防范,严防“作弊”,要对所使用软件平台的适用性、安全性、可靠性和稳定性等功能进行充分评估、测试和完善,并做好备用网络及复试软件准备;要以适当形式提前组织考生、考官和工作人员进行模拟演练,确保熟悉工作流程和熟练掌握软件使用,确保复试过程安全、顺畅、稳定。复试全程录音录像。

2.组织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

3.严肃考风考纪。各学院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要加强复试导师和工作人员的遴选、培训和管理,强化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和政治意识,坚决杜绝复试导师和工作人员自行其是。

要建立健全回避制度,复试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参加复试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参加复试的要主动报备。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 3 个月内,各学院要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六)成绩核算

1.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按百分制评分,组成应包括外语考核成绩、专业考核成绩、综合素质成绩等。

2.录取成绩

录取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权重相加换算为百分制。复试成绩占录取成绩的权重一般在 30-50%的范围内,由学院自行确定。

(七)信息公开

1.平台公开。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招生信息公开工作,在学院门户网站、研究生院网站等设置专栏,公开复试录取信息。

2.内容公开。做到政策公开、方案公开、程序公开、成绩公开、结果公开。具体包括: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招生计划、复试考生名单、拟录取考生名单、申诉渠道等。

3.公开要求。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10 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公示内容如有改动,须对改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改动内容另行公示 10 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

各学院按规定及时、完整、规范公开复试录取信息,接受监督和检查。坚持“谁公开、谁把关、谁解释、谁负责”的原则。

(八)调剂工作

1.调剂程序。各学院首先复试第一志愿考生,根据复试结果和招生计划,确定调剂缺额信息和调剂要求并及时发布;根据规定选拔确定进入复试的调剂生名单并按要求公示;调剂生复试程序与第一志愿考生基本相同,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及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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