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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中国政法大学考研招生简章

作者:研晟考研
2022-09-14 12:3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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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政法大学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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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晟考研,专注清华北大等985/211名校考研辅导,拥有完善的服务团队,专属定制化的考研备考规划,力争实现每位学子的考研梦、名校梦。

欢迎报考中国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

中国政法大学是一所以法学为特色和优势,兼有文学、历史学、哲学、经济学、管理学、教育学、理学、工学等学科的‚211 工程‛重点建设大学,‘985 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2011 计划‛和‚111 计划‛(高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重点建设高校,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正致力于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2013 年,‚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获批进入全国首批‚2011 计划‛。2014 年,‚国家领土主权与海洋权益协同创新中心‛获批进入‚2011 计划‛。2016 年,学校牵头组建的‚马克思主义与全面依法治国协同创新中心‛获批进入北京高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研究协同创新中心。学校直属于教育部,前身是 1952 年由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燕京大学、辅仁大学四校的法学、政治学、社会学等学科组合而成的北京政法学院,现有海淀区学院路和昌平区府学路两个校区。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成立于 1983 年,地处北京市海淀区,系我国首批法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点,法学博士生、硕士生招生规模名列全国第一。学校拥有法学、政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理论经济学 4 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3 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39 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76 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1 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4 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其中,法学为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政治学为一级学科北京市重点学科。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法学进入 A+档,并列全国第一。研究生院建院以来,在国家法治文明和政治文明建设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目前在校研究生 7000 余人,其中博士生 1600 余人,硕士生 6000 余人。

在研究生培养方面,研究生院始终坚持‚厚德,明法,格物,致公的校训,注重研究生在价值观、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国际视野等方面的养成和培育。研究生院与全国各级党政机关、法院、检察院、国有企事业单位、律师事务所建立博士生、硕士生挂职、实习基地,每年有大量博士生和硕士生到合作基地挂职、实习。研究生院设置‚研究生创新基金‚优秀学位论文培育‛等项目,鼓励、支持研究生在项目研究中提升自身的创新能力。研究生院充分利用各种资源,每年派出大批研究生出国(境)参加国际学术会议,赴国外组织实习,进行博士联合培养或攻读博士学位。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师资力量雄厚,名师辈出。除已故钱端升等许多著名专家外,现仍活跃在研究生培养第一线的导师有江平、陈光中、张晋藩、李德顺、应松年等一大批著名学者。现全校有符合招收博士研究生条件教师 200 余名(含兼职和特聘导师),符合招收硕士研究生条件教师 700余名(含兼职)。研究生导师积极参与国家重点项目研究,参加国家各项立法工作和司法咨询活动。绝大多数研究生在学期间即跟随导师参加国家立法、司法咨询、重大项目研究工作,在高端法律活动中锻炼自己。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将适应国家与社会对于高端人才的新需求,全面提升研究生教育质量,重点提高研究生实践能力、创新能力,拓展研究生的国际视野,把研究生院建设成为开放式、国际化、多科性、创新型、以法学教育为特色的国内领先、国际知名的研究生院。

(以上数据统计截至2022年9月)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法治建设、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方式、专业及招生计划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进行,初试由国家统一组织,复试由招生单位自行组织。我校 2023 年招收硕士研究生方式分为推荐免试和普通招考(即初试方式为全国统一考试[含联合考试]或单独考试)。接收推荐免试生的申请条件、申请程序、复试考核及录取要求等另见我校《关于 2023 年接收推荐免试生申请攻读硕士研究生的通知》。推荐免试和普通招考专业目录、拟招生人数详见《2023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附录 1),其中招生人数仅供报考时参考,录取时将根据教育部最终下达招生计划,综合考虑学校生源状况和发展需要,适当调整。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2023 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从毕业后到 2023年入学之日,下同)或 2 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复试前须有 2 篇在公开刊物上发表的所报考学科文章。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名前须取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获国(境)外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须在参加我校复试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报考部分专业和单独考试的特别要求

1.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的考生,报考前在高校学习的专业须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 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考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的考生,报考前在高校学习的专业须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 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以及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以报考。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在报名时需在备注中注明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

3.报考工商管理硕士(MBA)和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的考生,还须符合下列学历条件之一: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以上(含 3 年)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 5 年以上(含 5 年)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 2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含 2 年)。

4.报考单独考试的考生,必须为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且须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 2 年或 2 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报考专业仅限刑事司法学院刑法学专业。报考学习方式仅限全日制。

5.报考‚援藏计划‛的考生,还须符合西藏自治区教育厅有关文件规定的报考条件。报考专业仅限:民商经济法学院诉讼法学、民商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知识产权法学,刑事司法学院刑法学和数据法治研究院数据法学。预计招生计划 10 个,最终以教育部下达的计划数为准。报考学习方式仅限全日制。

(三)其他

1.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须符合(一)、(二)中各项报考条件的要求。其他报考资格及招生计划详见教育部相关通知。

报考学习方式仅限全日制。

2.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须符合(一)、(二)中各项报考条件的要求,并有《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义务兵退出现役登记表》(或《士官退出现役登记表》)。招生计划以教育部下达的计划数为准。报考学习方式仅限全日制。

3.部分学院或专业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高职高专学历毕业生、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详见专业目录中“备注”。

四、报名流程

考生须仔细阅读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教育部、考生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相关通知公告,并如实、准确填写本人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由于不按公告要求报名、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误填报考信息、或故意填报虚假信息等原因,导致不能网上确认、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普通招考报名流程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报名参加普通招考,否则将取消其推免生录取资格。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2 年 10 月 5 日至 10 月 25 日,每天 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网上预报名时间为 2022 年 9 月 24

日至 9 月 27 日,每天 9:00-22:00。

2.报名网站: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教育网址:yz.chsi.cn 公网网址:yz.chsi.com.cn

3.考点选择: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单独考试考生应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考生须按报考点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及参加考试。

4.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防疫要求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5.其他符合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条件(如在部队荣立二等功等)的人员,应在国家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

6.符合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网上报名时须在备注中注明‚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仅限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此政策。

7.符合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

8.残疾考生如需组考单位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考试便利服务的,应于报名阶段与考点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招生单位沟通申请,以便提前做好安排。

(二)网上确认

网上报名成功后,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网上报名信息,并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1.时间及地点:以考生所选考点通知或公告为准。逾期不再补办。

2.网上确认须提交考生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截至初试考试日期仍有效)、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要求每学期均注册;获得高职高专、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提供学历证书;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提供学位证书)、网上报名编号、所选考点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3.未通过网上学历(或学籍)校验的考生,须在我校规定的时间内提供学历(或学籍)认证报告;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须提交《入伍批准书》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档案部门公章)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4.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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