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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师范大学简介
华南师范大学始建于1933年,前身是广东省立勷勤大学师范学院,是国家“双一流 ”建设高校、“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省部共建高校和广东省高水平大学整体建设高校,现有广州石牌、广州大学城、佛山南海和汕尾4个校区。
学科建设优势凸显。学科布局覆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12个学门类。现有96个本科专业,33个硕士一级学科学位授权点、23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20个博士一级学科学位授权点、1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物理学入选国家“世界一流学科”建设名单,有教育技术学、发展与教育心理学、光学、体育人文社会学(重点培育)4个国家重点学科,9个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学科,23个广东省重点学科(含6个攀峰重点学科、14个优势重点学科和3个特色重点学科,共19个一级重点学科和4个二级重点学科)、10个广东省“冲补强”提升计划重点建设学科,马克思主义学院获批全国第三批重点马院。在教育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心理学、体育学、教育学、马克思主义理论4个学科进入A类学科,其中心理学获评A+;化学、材料科学、工程学、植物学与动物学、数学、环境科学与生态学、精神病学与心理学、社会科学总论和物理学9个学科进入ESI世界前1%,其中化学、材料科学、工程学、数学4个学科进入ESI世界前5‰。
人才引育成效显著。现有专任教师数2598人,其中正高685人、副高654人,拥有国家级人才218名、省级人才261名,院士(含双聘和外籍)12人,国家教育部重大人才项目17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20人,“国家特支计划”领军人才11人,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15人,中宣部“四个一批”人才14人,国家四青人才37人,国家级教学名师2人,国家级教学团队3个,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32人,广东省重大人才项目45人,广东省特支计划入选者45人。
立德树人成绩斐然。现有全日制本科生在校29682人,硕士研究生14368人,博士研究生1533人,博士后在站275人,留学生(学位生)404人。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45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9个。有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28门,省级一流本科课程127门,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2.0基地2个。近五年,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1项,二等奖4项。是全国唯一同时获评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50强)、全国首批创新创业教育示范高校、全国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的师范大学。2016年作为5所高校之一在全国思政工作会议上介绍经验,2019年获评第二批“全国党建工作示范高校”培育创建单位。
科研创新基础扎实。拥有“绿色光电子国际联合研究中心”“高能高安全性动力锂离子电池电解液及隔膜材料与制备技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等国家级科研平台2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教育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教育部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心理应用研究中心”“教育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基地”等各类省部级科研平台116个。成立“华南师范大学(清远)科技创新研究院”和“肇庆市华师大光电产业研究院”,拥有一批具有独立知识产权核心竞争技术的项目和产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立项数及重点项目、优秀青年基金连续三年保持全国师范高校前三,近三年获批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数居全国高校前20名。先后三届获得全国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一等奖。拥有殷墟甲骨文、战国出土文献、商周金文等绝学成果。
教师教育优势突出。师范生培养覆盖普通教育、特殊教育、职业教育全领域,学前、小学、中学全学段,本硕博全层次,专业设置、招生规模和比例均居全国重点师范大学前列。学校充分发挥地处改革开放前沿、毗邻港澳的优势,努力打造国内一流的教师培养与培训基地、教育研究与政策咨询智库、教师终身学习与资源共享平台,是教育部“高等学校继续教育示范基地”、“国培计划”教师远程培训机构、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全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社会实践研修基地,并设有广东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广东省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等机构。学校教育服务范围辐射全国,并率先持续开展中英、中美、中芬等中小学校长双向交流培训,初步形成了多层次、全方位的教师职后培训体系。作为广东各阶段教育的“工作母机”,学校依托优势学科,强化教育研究,全力打造南方教育高端智库,服务广东教育综合改革,辐射优质附校资源。学校在服务港澳台教育发展方面具有深厚的历史基础和先发优势,是最早在香港、澳门合作办学的内地高校,被誉为澳门师资三大力量之一。
对外合作日益拓展。遵循“融入湾区、深耕东南亚、经略‘一带一路’、走向世界”的理念,主动服务国家开放大局和区域发展需求,已和众多世界一流大学和科研机构建立了合作关系,在引进智力与优质资源、人才培养、学术研究、合作办学、中外人文交流等方面取得了诸多成果。学校加入了LHCb、BESIII、STAR实验国际合作组,东南亚研究中心、东帝汶中心和港澳研究中心获批为教育部国别和区域研究备案中心,与香港大学合作共建“粤港量子物质联合实验室”。东南亚学术交流机制常态化,在东南亚7个国设立了8个海外研究基地。加入了中俄教育类高校联盟、中国—俄罗斯体育教育联盟、粤港澳高校联盟以及8个粤港澳专业联盟。成立国际联合学院,与广东省教育厅、佛山市人民政府、南海区人民政府签署四方协议共同打造国际合作示范区。分别在香港、澳门和马来西亚设立了境外教学点,在海外建立了3所孔子学院,其中2所获评“全球先进孔子学院”,孔子学院、孔子课堂及其教学点总数达32个。
学校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立足广东、辐射港澳、面向世界,致力于培养卓越教师、推动区域教育发展、引领中国南方教师教育,为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智力支持和文化服务,为建设国内一流、世界知名的综合性师范大学而努力。
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类型为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全日制)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全日制/非全日制)。其中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包括教育、公共管理、工商管理、法律、艺术、汉语国际教育、体育、电子信息、应用心理、翻译、金融、新闻与传播、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社会工作、会计、出版、国际商务、文物与博物馆、资源与环境、材料与化工、生物与医药、应用统计硕士等23个专业学位。
一、报考条件
(一)报名申请我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申请人必须是具有推荐免试授权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院校推荐免试资格,推荐手续完备,材料齐全。
我校接收推免生的具体内容请查阅《华南师范大学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二)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在复试时必须提交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的5门以上本科专业课主干课程成绩单。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6)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注意:我校部分招生专业(领域)不接收统考生或同等学力考生报考,请考生报考前务必参阅《华南师范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三)报名参加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所报专业的报考条件:
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二)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二)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以及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以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125100、公共管理125200、工程管理125600、旅游管理125400、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045101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二)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含3年)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有5年以上(含5年)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含2年)工作经验的人员。注意:这几个专业中我校只有工商管理125100、旅游管理125400专业学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3)我校非全日制教育硕士、体育硕士专业学位硕士生统一安排在寒暑假授课。非全日制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四个专业学位硕士生安排在周末授课,寒暑假不上课。非全日制应用心理专业学位硕士生主要安排在周末或寒暑假授课。
4.报名参加除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二)中的各项要求。
★注意事项★
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硕士研究生按其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请考生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学习形式和就业方式报考。我校所有非全日制方向只招收定向就业生。
二、报名办法
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规定截止日期前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络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按照报到点要求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