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化工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法学专业)综合考试(样题)
注意事项:
1.答案必须写在答题纸上,写在试题上均不给分。
2.答题时可不抄题,但必须写明题号。
答案必须用蓝、黑色墨水笔或者圆珠笔书写,用红色笔或铅笔均不给分。
一、名词解释(每题 5 分,共 30 分)
1.法律责任
2.法律移植
3.强行性规范
4.从旧兼从轻
5.追诉时效
6.合同诈骗罪
二、简答题(每题 15 分,共 60 分)
1.简述法律解释的方法。(15 分)
2.简述法的作用。(15 分)
3.简述数罪并罚。(15 分)
4.简述民事诉讼的反诉。(15 分)
三、论述题(50 分)
1.试论法律的正义价值(25)。
2.论民事诉讼中的陪审制度(25 分)
四、案例分析题(10 分)
2020 年 10 月,甲市 A 区法院受理了原告曾某(其住所地在甲市 A 区)诉被告王某(其住所地在甲市 B 区)的借款纠纷一案。原告曾某主张,双方于 2019年 6 月签订了借款协议,约定由曾某借给王某 10 万元,借款期限为 1 年,借款
年利息为借款本金的 10%并于还款时一次付清。由于被告王某未能按约定还款,故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共 11 万元。为此,原告提交的证据材料主要有:①双方签订的借款协议;②曾某向王某转账 10 万元的银行转账凭证。
对于原告的起诉,被告王某在答辩时主张,原告曾某已收到了自己偿还的 3 万元现金,但其并未留存相关证据材料,自己实际上欠付的本息仅余 8 万元。
结合上述材料,请回答下列问题:
(1)甲市 A 区法院是否有权管辖本案诉讼?为什么?
(2)原告要证明自己的主张,需要证明哪些法律要件事实?
(3)就王某是否已向曾某偿还 3 万元现金之事实,应由谁承担客观证明责任?为什么?
(4)就王某提出的曾某已收到还款 3 万元的主张,在诉讼过程中,审判人员要求曾某对这一主张表示意见,曾某对此未置可否。后经审判人员说明后果并再次询问后,曾某对此仍不明确表示意见。原告曾某的行为是否构成诉讼上的自认(请
简要说明理由)?如果构成,其在诉讼证明领域产生何种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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